返回顶部

“我为山水武宁旅游代言”主题活动 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1日 浏览次数:2,171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围绕“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全面推进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利用我县“中国装饰之乡”的独特行业优势以及在全国各地的成功人脉优势,做好旅游+装饰+各商会的联合营销策略,全方位树立“山水武宁”旅游品牌形象,特策划实施“我为山水武宁旅游代言”的主题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武宁山水   我为家乡代言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主办单位:武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武宁县全域旅游创建指挥部

四、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将山水武宁旅游产品与各省商会及装饰行业实行有效结合,凝聚我县在外成功人士力量共同推介自已的家乡,为家乡旅游代言,同时进一步唤醒归属感,增加自豪感,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1、寻找山水武宁旅游代言人

1月10日至1月25日,以县工商联提供名单为主、以市场接触补充为辅,在全国范围内,以地级以上城市为单位选取关心家乡建设并致力于服务家乡发展的成功人士,聘请其为山水武宁旅游代言。同时由武宁发布等媒体平台组织策划实施“我为山水武宁旅游代言”网络征集活动并在网上公开邀请函信息,开通网络征集代言人渠道;

2、召开座谈会

确定初步代言人名单后,春节前召集相关人员举行座谈仪式或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展开座谈,进一步确认代言人信息并明确其权利及义务;旅发委联合县内景区针对活动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并发布相关信息;

3、举行授牌仪式

确定代言人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2018年山水武宁春节晚会时进行授牌仪式;

4、专题报导代言人

由武宁电视台组织实施“我为山水武宁旅游代言”代言人系列人物专题报导,春节期间在电视台轮流播放;

5、区域宣传活动

3月份开始,在代言人所属企业或协会组织,悬挂“我为武宁旅游代言”形象宣传牌或在合适平台播放武宁宣传片;

6、代言人发起旅游活动

2018全年时间,代言人可充分发挥自身在某区域或某行业优势,实施向武宁输送游客活动,由西海燕旅行社负责具体业务对接及落地执行。

7、走访代言人活动

2018年4-6月份,由县内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拜访活动效果显著区域代言人,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

8、活动跟踪问效

西海燕旅行社实时填报代言人组织游客活动信息(人数、区域市场、游览行程、住宿酒店等),旅发委负责每月汇总代言人在区域市场为武宁旅游所做的宣传信息,并报分管领导;旅发委负责按季度向全域旅游指挥部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年终由全域旅游创建办统计各代言人全年工作成效,对全年输送游客量超过300人以上的进行奖励。

9、总结表彰

县委县政府对年度代言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一、代言人旗下企业引流或通过代言人渠道输送的客流,可享受最低团队优惠合作价格。

二、代言人旗下企业引流或通过代言人渠道输送的客流累计达到300人,予以3000元奖励;达到500人,予以6000元奖励;达到1000人,予以15000元奖励。

三、西海燕旅行社按零利润操作方式,负责活动对接及执行。对通过代言人活动来的客人实行单独奖励,达到要求的个人及团队人数不受总数所限,以《武宁县全域旅游奖补暂行办法》为基础,享受全年阶梯奖励上浮10%的标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