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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导游管理暨导游证2019年审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浏览次数:1,207 【字体: 打印文章

通知

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推介景区及相关涉旅单位:

为加强导游人员管理,提高导游人员服务水平,推进导游队伍建设,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武宁县社会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武宁县注册导游员2019年度导游证年审及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山水武宁景区导游员:武宁县境内,经原县旅发委(导游服务中心)培训、考核合格,由原县旅发委(导游服务中心)发证、在旅行社开展专(兼)职导游活动的导游服务人员。

二、年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此次年审采取先培训后考核的形式进行年审,经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证,新证有效期为两年。

1、申请时间: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全部导游的年审信息表(见附件)收齐后,盖章交至县文广新旅局宣传推广股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098309074@qq.com,联系电话:0792-2899833黄。

2、年审培训:县文广新旅局对各单位申报的在岗导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为6月20日(周四)一天,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予通过年审并吊销导游证。

3、年审考核:6月23日下午及6月25日上午分别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开展,具体考核细则另行通知。

4、年审换证:年审合格后,换发新讲解员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导游换证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的导游员参加年审换证,新证换发后其原来导游证失效。凡逾期未参加年审不再组织年审,须重新报名培训、考证。

2、导游证自发放之日起两年审核一次。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年审的人员,导游员证自动失效,不予补办,不得参与升级考试、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变更、遗失补办、转出等相关手续;

3、持导游员证的导游可在全县景区内从事导游工作,旅行社不得聘用未持导游员证或未参加、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上团,未持景区导游员新证带团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其申报《武宁县全域旅游发展奖补》的资格。

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获取导游员证年审信息表

提取码: c3p6

武宁县文广新旅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