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1日至12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助力“双一号工程”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不够扎实。党组对困难职工状况调查研究不够,全县困难职工底数不清,对建档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状况掌握不全面。困难职工审批程序不规范,困难职工申报表上经办人和主管领导意见栏均为空白。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混乱,未按一人一档进行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新增17户困难职工确定情况进行了资料更新和手续完善;二是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困难职工精准调档的通知》至全县各基层工会,安排部署困难职工调档工作;三是结合2023年全市困难职工动态调整和帮扶系统管理工作要求,对全县49名困难职工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了解他们现在的真实状况;四是在通过基层工会调查摸底,和县总工会领导干部上门核查情况后,党组会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确定困难职工帮扶人数34户;五是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已经补齐和更新申报资料。
2.关于“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滞后,截至巡察时,仅完成困难职工调档工作,依档帮扶、送温暖等关爱活动进展缓慢”的问题。(此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
整改情况:一是向全县各基层工会(含新就业形态工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武工字(2023)1号)文件,安排部署了全县工会“送温暖”活动。在基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中,慰问困难职工实行实名制签领后,共计发放慰问金17.9万元(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38名、慰问金19000元)。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将继续在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根据困难职工困难程度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中的困难对象纳入帮扶和送温暖范畴,向他们实施关爱行动。
3.关于“职工技能培训流于形式。党组对职工培训科学分析不够、针对性不强,2021年、2022年开展的职工培训主要为电商、育婴和家政养老三个方面,技能培训方式单一,多是委托培训机构课堂授课,学践结合少。培训效能评估落实不到位,培训期间缺乏分析研判,培训结束后无跟踪问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武宁县总工会职工技能培训方案》;二是与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武宁县启辉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办学”,通过培训,180名职工获取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结业证书,从而更好实现就业;三是开展了调研评估进行跟踪问效。培训结束后,以电话方式跟踪问效了20人,了解到职工通过培训后的就业情况,进行效能评估总结。参加技能培训后,许多学员都顺利地找到了工作,参加电子商务的学员更多地加入了抖音直播带货、拍摄剪辑、拼多多淘宝运营等工作。
4.关于“女职工普法工作不够扎实。深入企业开展‘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普法宣传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2021年度仅到奥普照明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度没有进企业,仅在县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女职工普法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将每年的3月份作为女职工普法宣传月,并向全县各基层工会转发了《九江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二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着重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并进行了“扫码答题”,有520名女职工参加这项活动。举办了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于3月6日在县文化广场开展“建设法治武宁.巾帼在行动”维权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了1500余份普法宣传资料;3月9日,在县工业园区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江西耀润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九江晨耀实业有限公司、九江昂泰胶囊有限公司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同时联合县妇幼保健院在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为260名女职工并进行了免费“两癌”筛选工作;三是将女职工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全县各基层工会、乡镇工会,例如:船滩镇、石门楼镇、清江乡、横路乡和税务局等基层工会开展了“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
5.关于“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进展缓慢。截至巡察时,文化宫项目处在施工设计阶段,离省总工会提出在2023年底全面完成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政府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推进,截止当前,已完成项目地质勘察、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了施工图设计审查合同、工程预挂网、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工作,已完成项目工程招标和公示,9月13日已经开工。
6.“履行产改总牵头单位职责不到位。主动作为不够、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发挥不充分,没有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武宁县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通报,也未对产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换届后未及时建议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产改工作推进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履行产改工作“总牵头单位”职责,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一是调整了县产改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并发文,县委副书记刘名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冷碧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付周任副组长,县产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二是于5月23日,召开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会,会上各单位汇报了现阶段产改工作,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并就下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三是与国资委研究确定县自来水公司、县发电公司为新试点单位,并于5月23日召开了国有企业产改工作推进会,县国资委和部分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产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通过《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意见》,并提出富有武宁特色的产改“1+2+3+N”新模式。
7.关于“产改宣传不够深入。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产改工作与企业负责人联系多、与产业工人交流少,一线产业工人对产改知晓率、参与度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了产改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产改”工作,在公众号开辟了“产改工作专栏”,以便于产改工作长期推宣。在园区的道路两侧悬挂宣传标语,在企业宣传栏、电子屏、车间条幅大力宣传产改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印制产改工作宣传册1000册,内容为产改小知识、产业工人知识问答等,向九江昂泰胶囊有限公司、江西耀润磁电科技有限公司、辽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奥普照明有限公司、一领药业有限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城投集团、县旅发集团、县自来水公司、县发电公司10家企业工人发放。
8.关于“非公企业建会率未达标。对如何推动非公企业建会入会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目前,园区正常运行且员工在25人以上非公企业130家、已成立工会85家、建会率仅为65%,离90%目标还有差距”的问题。(此项正在推进中)
整改情况:加大非公企业建会力度,提高建会率,力争达到90%以上。一是将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工作纳入了《武宁县总工会2023年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将采取4个方面措施推进非公企业建会;二是开展了调查摸底。3月份已对县工业园区正常运行且职工人数达到25人以上的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从中选出符合建立工会条件的60家企业,将在明年3月前完成建会工作;三是制订出台了《武宁县总工会协理员园区轮岗及联企服务工作方案》(武工字〔2023〕13号)文件,采取领导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及干职工、协理员包服企业,上门帮助企业组建工会,方式实行“单独建、联合建、行业建”等方式,做到应建尽建,力争组建率达到90%以上。
9.关于“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对基层工会指导不够,2021年未按要求举办全县工会干部培训班,2022年执行新工会会计制度后,未及时对基层工会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基层工会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注重干部培训,将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纳入《武宁县总工会2023年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二是举办全县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班,培训期为5月26日一天,规模有234人参加培训,规格由省总原副主席、现一级巡视员吴海平授课,内容丰富既有政治理论知识,又有工会业务知识;三是将新工会会计制度后的业务知识纳入此次培训班内容,进行专业讲授。
10.关于“经审委履职不到位。经审委对本级工会监督不够严实,2022年市总工会经审委对县总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反馈问题多达14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报账管理要求的通知》《武宁县总工会采购管理制度》《武宁县总工会往来款管理制度》;二是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对项目业务、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等14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整改,做到有台帐、有时限、有结果;三是加强了工会预决算审查、经费收支审计、专项资金使用审计等,在对2022年经费收支审计中,发现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写不规模、置换资产未入账、部分电子卖场采购合同未签字盖章等3个问题,并要求整改到位。
11.关于“工会内部协调不够顺畅,资金拨付与经审融合不够,2022年40户困难职工帮扶补助资金有12户发放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主要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责成经办人作出书面检讨;二是收回了多发6户的4800元帮扶资金,补发了6户少发的帮扶金4800元,并有回执单;三是引导当事人及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规范报帐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并遵照执行。
12.关于“基层工会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够到位,督促整改不够有力,2022年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25家单位,只有13家基层工会递交了书面整改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12家基层工会上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这12家单位在未整改到位前,不予审核2023年经费预算;三是今年选取30家基层工会进行审计。
1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要求存在差距,弘扬措施不力。向基层工会传导劳模宣传工作压力不足,未形成逐级宣传工作合力。劳模宣传形式单一,多为网络宣传,近三年仅开展1次劳模宣讲会,群众知晓率低、崇模、尚模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宣传力度,以多种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一是加大与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合作,今年在《武宁发布》平台对新当选的“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等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二是成立“武宁县劳模协会”在协会中组建“劳模宣讲团”,每年到基层进行宣讲,5月17日在县五小举行了“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斗新征程”暨劳模进校园活动,宣讲人为省劳模喻海宁;5月24日在县工业园区企业江西卓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江西一领药业有限公司和江西鑫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展宣讲,宣讲人为县劳模乐荣宝;三是在《武宁县工会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宣劳模事迹及精神。
14.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组召开会议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等专题会上未进行交流发言,平时理论学习大多是“浏览式”、“标题式”、“概要式”学习,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不够,“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停留在追求30分以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时,每次安排了1-2名党组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并将发言内容记录于册;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全年撰写学习笔记2万字,现均已完成;二是创建机关干职工“读书群”,每周五安排一名干职工在“读书群”中领学,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几个月来,在35人的学习群已分享17次,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常态化登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员每星期一通报上一周学员成绩,以此监督、激发干职工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截止2023年6月1日,2023年日均最高学分为45.5分,最低学分36.6分。
15.关于“保密意识不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工会工作涉及保密的事项比较少,在微信工作群交流工作、安排布置工作现象普遍。涉密文件收发登记、登记本只登记机密文件,秘密文件没有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保密意识,加强干职工保密教育管理。重新学习县总工会机关管理制度中的保密制度(武工发[2020]5号文件),增强干职工做好保密工作的意识;二是今后凡涉密工作不再在微信、QQ工作群中交流;三是增添硬件设施装备,购置了保密橱柜并明确专人管理,对涉密文件认真登记备案。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存在漏洞方面
1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均与业务工作合并进行,研究部署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为主,贯彻落实举措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3次,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并做到有记录;二是下发了总工会党组《关于调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武工党字〔2023〕6号)文件,成立了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一把手”担任,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三是研究出台了《县总工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下发至各党支部、机关各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并与他们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四是召开了2023年县总工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会议对2022年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3年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17.关于“管党治党存在盲点。党组只注重党员干部上班时间监管,对“八小时之外”疏于管理,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强化教育和管理。多措并举加强干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廉政教育、家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干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一是以学“补钙”增强“免疫力”。开展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廉政主题教育党日活动2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常态化对干职工进行廉政教育,深化对干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管的思想认识;二是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职工“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管的通知》,从制度上约束干职工“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三是出台了《武宁县总工会开展领导干部家访活动方案》(武工党字【2023】11号)文件,“五一”节前,开展集体谈心谈话活动、领导干部个别谈心谈话若干次,充分了解干职工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等,实行源头干预,抵制干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截至当前,我会机关干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
18.关于“资金监管存在风险,总工会机关财务一直未纳入县财政一体化管理平台,资金支出仅出纳一岗支付,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立了一体化零余额账户,财政资金纳入一体化支付系统管理。2023年3月以来将所有财政预算资金661.21万元纳入一体化支付系统管理;二是2023年3月起资金支出设置了经办和审核两岗位,由出纳和财务负责人分别签章支付,规范了报账手续,加强了资金支出管理。
19.关于“财务报支手续不规范。财务报支存在附件不全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了《进一步规范报账管理要求的通知》,提供给机关全体干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压力传导不够,对党支部工作缺乏指导、监督、检查,2022年未开展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党建主体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党建工作压力,研究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建日常工作;二是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召开了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研究出台了《县总工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发至各党支部,4月28日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3年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党组书记、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领导和党组成员深入到各支部指导、监督、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2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不完整,2021年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为空白”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党建、抓基础。一是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先后分别召开了7次机关党支部委员会,4次党员大会,3次党课。同时,配齐配强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补选了一名90后党员担任组织员,具体负责党建日常性、基础性工作;二是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党组成员每月进行了不定期抽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台账等资料,4月20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支部基本情况记录不够完整,5月18日检查发现5月份党费收缴台账未做到每月及时粘贴,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并敦促整改,从而使支部工作基础更扎实、更规范。
22.关于“对照‘龚建华’案,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蜻蜓点水’,批评意见大多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与‘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还有差距,2020年组织生活会上存在班子成员未开展自我批评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龚建华”案,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做到每季度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例如:收看了《零容忍》、《贪欲之祸》、县纪委监委“案例通报”、身边腐败案例教育等,并组织党员干部谈观看体会;二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等,提高党员参与率,据统计,今年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达85%以上;三是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例如:今年5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带头认领问题、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照责任认领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达到了促进整改的效果。
23.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聘任的7名工会协理员中无1名法律本科毕业或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的人员,违反了《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注重招聘具有法律专业人员进入工会协理员队伍,严格按照《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或上缴招聘权限;二是鼓励和动员现任的工会协理员提升学历,确保有1名协理员报考法律本科,协理员当中吴仪已报名参加法律本科学习。
24.关于“从事经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欠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只有经审委主任一人具有会计专业职称,制约了经审工作的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经审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通过改选县总经审委员会机构,在全县范围内挑选了三名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的人员进入经审委,召开了县总工会第十八届四次全委会,对经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选举,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经审委员会,成员共7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6名,占委员的90%以上。
25.关于“存在人岗分离情况。招聘的7名非公企业工会协理员中仅1名在工业园区上班,其余6名都留在总工会机关,深入一线指导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协理员轮岗制度,研究出台了《县总工会协理员园区轮岗及联企服务工作方案》(武工字〔2023〕13号)文件,确保工业园区有2名协理员上岗;二是实行联企包服制度,每名协理员必须包挂10家非公企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2777636(黄女士):电子邮箱:wuningxianzgh@163.com。
中共武宁县总工会党组
2023年10月13日